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精选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1
只是我们都回不去了,回不去那个有你的梦境!
—题记
我喜欢坐在天台上看风景,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楼房,伪装着这个城市,天上的云大片大片的移动。巷子里只有一棵树,树叶随风而落,随季而来。一位中年妇女总是坐在那里休息,乱糟糟的衣服,苍白的面孔显的有气无力,她的身边有一个大袋子,里面装着能卖钱的垃圾,是的,她是一位靠捡垃圾来维持生计的城市人。
妈妈总是严肃的命令我,要我不和她家的小男孩玩,妈妈说他喜欢乱花钱,还有心计。那时候我们还多小啊,怎么会这样呢?我才不会听妈妈的话,因为他喜欢给我买东西吃,而且从不吝啬。但我始终弄不懂,他妈妈只不过是个捡垃圾的,怎么会给他那么多钱呢?
后来我知道了,他是偷的。
那天,他家里传来呵斥声,声音非常刺耳,在这个不大的巷子里徘徊。我坐在天台上望向他家的方向时,声音已经停止了。他呆在围墙的角落里,蜷成一团。不知为什么好想去安慰他,也许这就是出于人的本能吧!
现在已是秋天,树的叶子开始变黄,随风而落。有成群的鸟儿开始南飞,它们都好象在诉说分离的痛苦。风吹过,有几许寒意,他抬起头看见了我,急忙擦干了脸上的泪,但是他的身体还在颤抖,谁都知道他刚才哭过。
为何人会这般脆弱?
“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凌界会躲在角落里偷偷流泪?”我笑着,很假,很苦。他居然不反抗,我只好不停的说“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被妈妈说了几句。”他还是沉默着,头也垂了下去,我只好停止我的出言不逊,靠着墙,气氛慢慢变的尴尬起来。
我沿直线望去,想看到地平线,可是被高高的楼房挡住了视线。微微的太阳光线照在楼房上,显得非常安逸,一切都是那样祥和美好,谁也不知道会有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哭泣。
“凌界,我回去了。”我觉得待在这里他也只会把我当做空气。
凌界小声的应了一声,没有一点温度。他穿的很少,他有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安静。风微微的吹,吹散了我们的距离,在转角的时候,他的声音断断续续的飘来。他说“谢谢你今天陪我。”回家后被妈妈臭骂了一顿,我很烦,走到房间用脚一踹,门被我关上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凌界再也没有给我买过东西了,又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视线里再也没有了凌界。他还是偷他妈妈的钱,班上的人一样嘲笑他是没爸的孩子,他不发火也不作声。凌界他一直都那么安静,谁都不知道他心中的苦。那些天我能听见他妈妈的呵斥声,那样刺耳又那样无奈。
三年后……
由于要扩张,巷子唯一的那棵树被砍了,我再也没有了童年的天真,随着这棵树消声匿迹。我还是喜欢坐在天台上看风景,只是没有了当年的感觉。
我知道丢了的就找不回来了。
冬天的太阳很暖和,却也很寂寞。没有白云做伴天空显的那样空洞,一切祥和得带着些虚幻。我每天都过着同样的生活,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可是足够改变一个人。三年来我还没有和凌界真正说过一句话。现在的我成熟了,我也不需要凌界给我买东西吃了。
时间真的能改变一切,巷子变了,人也变了。我一直觉得城市是楼房的伪装品,现在不觉得了,这就是长大以后的心理变化吧!
是夜,冷风渐起,微弱的灯光照在街上,映得一切都没有白天那样真实,让人无法分辨是对是错。远处的背影是那样熟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酒味,凌界他又喝酒了,我扶着他,因为他又喝醉了。
“凌界,以后别再喝酒了。”他甩开了我的手,一个人摇摇摆摆的走了,只把我独自一人留在原地,那样无助。他的背影是那么的清晰,可他的心我却怎么也捕捉不到。他真的变了,以前的凌界会对我好,会给我买东西吃,以前的凌界会躲在角落里偷偷流泪,以前的凌界不会伪装。
突然好想回到以前。
今天晚上我又听到了他妈妈呵斥的声。我已经习惯了,不再觉得刺耳。只是这次呵斥的声音不长,也许她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或许她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儿子,我真替她觉得可悲。
翌日,天下着蒙蒙细雨,听妈妈说凌界的妈妈进了医院,是被凌界给气的。因为凌界偷了他妈妈五百元钱,和他所谓的哥们在酒店花得一无所有。那是他妈妈要用多少心血才能挣到的啊!凌界都不懂珍惜。
后来医院传来消息,说他妈妈得的是胃癌晚期。那天我也去了医院,她脸色苍白无色,辛苦半辈子的人就这样死了。我还能清楚的记得她坐在树旁休息的样子。时间过得可真快,什么都象注定好了的一样,你来她去,你去她来。
她死的那天凌界哭了,看不出伤心,只看得见眼泪。和三年前一样,他躲在围墙的角落里哭泣,我来安慰他,不一样的是那次他妈妈骂他,他妈妈伤心,而这次是他妈妈死了,他伤心。这样来来回回再也不能挽回。
错了时间,对了地点,只是我们都回不去了。
再后来,凌界沉默了。在他的世界里已经没有了开心可言,他不再和他所谓的哥们在一起鬼混。也不再和我说一句话,就算擦肩而过,也装是不识之人。
忽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高兴也罢,伤心也罢,如果有一天至亲至爱的人离去了,一切都会变的。
凌界一样,我又何尝不是一样呢?
只是我们都回不去了,回不去那个有你的梦境。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2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独一无二的,看这本书时,唯一的感觉就是真实。主角罗琦琦的成长,有酸涩、有痛苦、有快乐、有奋斗…
从小时候,有一个妹妹的她,总是被父母遗忘在某个角落,而那个小她一岁多的妹妹却被父母呵护着,关爱着。或许是因为小时候在外公身边的缘故,那些小公主般甜蜜幸福的生活在回到了父母身边后就结束了。
阴影里的她,孤独、安静,当所有人都在阳光下欢声笑语的时候,她所能做的,就只是将自己蜷缩地更渺小、更不为人知。
老师的责骂和误会,同学的孤立…
所有这一切不如意,使她将自己藏到了书的世界,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在某一逃课后,她来到了网吧,遇到了小波、乌贼和李哥,他们是善良的。在觅到了这样一个绝佳的地方后,她开始每回带一本来看,小波他们都为这个戴着眼镜的书呆子而感到惊异,是啊,有谁会专门跑到网吧来看书呢。
罗琦琦的年少时光,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她碰到了她的第一个肯定她的老师,教数学的高老师,有了她第一个喜欢的人张俊,还有她的第一个指路人陈劲。陈劲和她比背课文,告诉她看书的诀窍,那就是要跳着看。
罗琦琦的年少时光是酸涩的,在高中的时候,张俊向她表白,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可少年人还不懂的什么叫忍让。稚嫩的他们总以为自己对对方是好的。嫉妒、猜疑、固执、骄傲以及各种,使他们最终在高考前分手了。
罗琦琦的年少时光也是奋斗的,从小波因为打黑事件收到牵连而无缘参加高考,实现他一辈子的梦想——考取大学后,带着小波和自己的梦想,在中考中考取了初中读的省重点。从此奋起直追,一步一步攀登到了年纪第一的高峰。此时的她已经脱离了小时的怯弱和自卑,变得自信、有追求,那种拼尽全部永不放弃的毅力已经深入她的骨髓。最后毫无悬念地获得了清华递来的橄榄枝,成为了小学时跳级的同桌——陈劲的学妹。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陈劲说的一段话。
“等你到了山顶就会明白,如果中途放弃,那么你就永远不会明白了。千万别放弃!有了第一次放弃,你的人生就会习惯于知难而退,可是如果你克服过去,你的人生则会习惯于迎风破浪前进,看着只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其实影响非常大,是截然不同的人生。”
陈劲的话,给了罗琦琦不尽的鼓舞,也给了我无限的启示。读书生涯,正处于我们无限光明的青春,漫长的十几年,所求的并不是什么金光闪闪的成绩,而是一种努力过后的得有所偿和那种迎风破浪的习惯。书本上的东西,或许给不了我们什么帮助,而这种过程才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法宝。
十年后,罗琦琦从美归来看望亲友,拆开了封着年少记忆的纸箱子,那些青涩,那些坎坷,那些充斥着青春活力的汗水,一点一滴地回到脑中。
张俊和罗琦琦无疑是深爱的,可年少时的伤害,和多年的分隔两岸,使他们即使伤感,也不可以回到从前了。
多年后的今天,罗琦琦开始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她依然忘不掉张俊。
“她忘不掉的也许不是张俊,而是,曾有一个人那么爱过她。她耿耿于怀的也许不是张俊不爱她了,而是,再没有一个男人像张俊那么爱她了。”
在罗琦琦和张俊的记忆里,是,在她的生命里,曾有一个少年那么深爱过她,在他的生命里,曾有一个女孩可以让她深爱着。
他们都不再年轻,也少了年少时的不顾一切和张扬的活力。曾经少不更事的他们,也已变成成熟。他们的肩上也有责任。
可回顾那段岁月,让人伤感,却也值得。
值得自己曾经经历过,那种值得,尽管不在了,却永远留在记忆里。
正值青春的我,看完这本书,无言良久。那种深深的震撼和伤感充斥脑海,唯有对自己说,珍惜,珍惜这匆匆流逝的光阴,珍惜这迎风破浪的冲劲,或许等我风烛残年的时候,回顾年少时刻,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不后悔我曾经经历过”。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3
最近几天,晚上睡觉之前总在听S·H·E的歌,听着听着就会想起十七岁那年……
我的高中时光是在恩施市二中渡过的。由于中考失利,没能进入爸爸期待的重点高中,爸爸曾想方设法想要将我送到恩施市一中读书,可是,倔强的我坚持要在二中读书。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一群最爱的“珍宝”,她们就像北极星一样,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却不能让人忽视!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是我最美丽的青春时光。感谢她们一路陪我相伴,直到现在,我都不后悔当初选择到二中读书,正是因为这里,我才收获了视为珍宝的友谊!
“叫花”——高中第一个朋友
叫花,好久没和她视频了,不知最近还好么?还记得《恋人未满》这首歌是她给我听的,听完之后,我便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首歌,也喜欢上了S·H·E。我和叫花是最先认识的,从最开始没分班的时候就在8班做同桌,分班之后,我们被分在同一个班,且还是同桌。也许,缘分这个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吧!
叫花有个很魁梧的身躯,可脸却好小,白白净净的皮肤上有一双比杜海涛的眼睛还要小的眼睛,可睫毛却出奇的长又翘,性格大大咧咧的,有时候脑袋里就像少了根筋,用现在的话来形容就是“二货一个”。
记得一次午睡,我见她似睡非睡,便对她说:“我帮你剪指甲好不好?”她哼了一声,我当她答应了。在剪指甲的过程中,她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可当她醒来看到指甲被剪时,大发脾气,因为我把她的指甲剪成了锯齿状的,不过好在我的脸皮也够厚,在坚持不懈地道歉和逗她开心后,她总算是给我开了笑脸,还送了我一个黄色的发卡,样式很简单,可我却一直用到现在。
“六一”——爱吃苹果的朋友
每次说起六一,我自然就会想起苹果,不知道现在的她还是那么喜欢吃苹果吗?
我现在可是把苹果列为最讨厌的水果之一,高中三年真的是吃腻了,现在看到苹果都有想吐的冲动。
记得到高二时,或许真如书中所说,青少年会很注意自己的形象,我也不例外,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龄,也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了。
无论怎么看,我都觉得自己太胖,于是便和六一一起实施了减肥大计。
记得当时中百仓储刚在恩施落户,于是每个星期天下午,我们都会跑去超市买水果,而首选的水果就是苹果。接下来在学校呆着的六天,每天下午我们都靠吃苹果来果腹,晚上就疯狂地跑楼梯,还专门买了保鲜膜,只要是可以减肥的方法,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全都用上了。后来,我们还真是瘦了下来,总算对得起自己了。
现在六一经常对我说,当时幸好没有去卫校读书,因为舍不得我,不忍心离开我,所以硬是和妈妈唱了对台戏。听她这样讲,我都会觉得很心酸,即使她每次都说得风轻云淡似的……
“丢丢”——给我买牛奶的朋友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给自己取名叫丢丢,或许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预言我会把她给弄丢了。掐指算算,我和她整整三年没见过面了,从高中毕业到现在,我们都没见过面,难道我真的把她给弄丢了?
即便三年不见,仍记得丢丢的模样,黑黑的皮肤,就像在炭中烧过一样;瘦小的身躯,可是饭量却大得惊人;爱笑,笑起来就像疯了一般,常常狂笑不止。
虽然外在这样,可她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高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记得当时我的腿老是抽筋,每次抽筋都疼得说不出话来,为此,她专门向老师请假出去给我买牛奶喝。很谢谢那些牛奶,喝了之后腿真的不抽筋了。
不过,现在她再也不会买牛奶给我了,因为我把她给弄“丢”了。
丢丢,我想对你说,我的心并没有“丢”了你。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4
存在这世界上的伤。在你正经历的时候。痛不欲生。在你回忆起的时候。伤痕累累。
这个故事牵扯到宿命和回忆。关于一个不喜欢孤独的人。却总是和孤独为伴。
我们我们我们。我们之间的事。当你就那样离开的时候。两难。被动。狠心。再见。我的未来。
马卓写给自己
我的坏习惯维持了好几年、那就是每每经过旧地就会不由自主的流泪。
那个路口那片天空、很向往这样的沉寂,很美、斑鸠盘旋着始终不肯离去、最爱的那个人、最爱的那些、如今却只能用“过去”来形容。
我时常对自己说、让我们都学会勇敢一点、我却始终做不到、而你却像风一样来去自如、后知后觉到现在、也许、当我们相互离开、背道而驰时、我才能放下所有的悲伤不动声色。
过去的我们
我习惯了你能成为我不顾一切的咫尺天涯、你也一直死心塌地得让我不会沉溺于孤单、只是在悲伤与失败再次交织时、我们却依旧学不会如何坚强面对、每次我还是拼命的让自己微笑、后来、他告诉我、我不想再让让她表里不一、无论何时、请不要这样的悲哀。
就好像我的友情、爱情、亲情、所有的事、最终都回到同一个结局、失败的结局。
从前、现在、一直罪魁祸首的不都是我吗?
后来我才明白。退却。是某些人生活中永恒的姿势。看似张杨姿意。骨子里却埋藏悲伤因子
牵手、接吻、甚至更多?
不管哪一条、都完全合格不是吗?
那么、爱?你爱我吗?我张了张口、这四个愚蠢的字眼就这样不受控制的滑落了出来、你用很受不了的眼神看着我、无奈的说、拜托、不要这么肉麻、如果你想和我在一起、我们不一直这样吗、如果你想离开我、我绝会放你走、你有必要把感情分得那么清吗?
感觉很不在乎、很无所谓。我们真的是这样吗、什么都无所谓吗?可我其实很贪心、想什么都有、你明白吗、
现在、一切都不再单纯了、就像那些发生过的一切、其实注定要漂泊、只是说的好听点是旅行。
以前我们之间太依赖、太自私、永远之后只学会了一种扭曲的爱、如今也在没有时间改变我们之间的事、如果用一个骰子来决定选择题的答案。那么我是不是该在每一面上都写下你的名字、这样无论在哪里都不会背弃你、很好笑对吧。
当你就那样离开我的时候、
如果你想离开我、我绝对会放手的、你这么承诺、我就这么做了、 除非、你不再是属于我的了、再由我自己取下来吧、我这么承诺、也这么做了、现在已经不是了、现在已经到了除非、再没有、除了这样、我绝不会那样子了。
我扯起嘴角无力的笑了笑、说自己累了、人生的4次意外全部都发生在你的身上、一次又一次、我都情不自禁、亲爱的、过去的过去、现在的现在、统统都会过去、我对自己说、我终于清醒了、可是这样的醒悟又是付出了多少代价。
我紧咬下唇、笑容如常、说一切都晚了、因为我早就绝望了。
我想没有阴影的生命不能称之为完整的生命、因此无人敢指天发誓说将自己的一切皆公之于众、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它或许是我们生命中最难以启齿的部分、抑或是我们心中最为善良的净土、它或许消失于你青春消失的那天、抑或结束你生命结束的那日、无论如何、它终会消失、只是那时的你、或许已不再是你。
没有人再跟我说话、没有人对我微笑、也没有人再牵我手、我不怕一个人、真的不怕。
很久很久以后、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清楚的看见了支离破碎的自己。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
在年少的时候、在自己很寂寞的时候、有那么一段似水流年心疼的地方、怎么也留不住。
只是从没后悔过当初的选择。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5
桐华的文字总会让我想起她博客上的那张头像:淡淡幽雅的玉兰花。点点滴滴间尽是质朴,却总给你一低头时刹那的惊喜,没有华丽胜似华丽。字里行间流淌的是一首低低浅唱的蓝调,但一定会在峰回路转时给你几句哲意的享受,知道这字字句句不只是为了伤秋悲月,你会读到作者的灵魂:蕙质兰心,古道衷肠。言情小说永远会有其市场,因为我们这个情不重不生的婆娑世界,就是这男男女女的红尘纠缠,有人说爱是我们这个世间仅存的正义。我想若一本言情小说,能表达的不仅仅是情欲爱恨,而能写出点人生的宽广,写出现实世界里的真实无奈甚至残酷,又能表达出积极的爱情或人生态度,读者往往能更收益。而不是掉进了一个个虚构的故事里,单纯地入了迷,为了故事而故事,却没有了个人的收获成长。
桐华的言情,其出色就在于不会只局限于主人公间的你侬我侬,要死要活。她想表达的是:我们应先为一个可以为自己幸福负责的人,才能在爱情的双人舞里滑出美丽的的弧线。爱情是生命的锦上添花,不是其全部的意义。“爱”或许是生命的最高意义,情欲不是。
她刻画出的一个个人物总是有血有肉,真实透彻,没有完美得理想化。这般鲜活的人性描写,不禁让人觉得作者有很不错的心理学阅读基础。加上文字的细腻清雅,在这本《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主人公罗琦琦的心理成长:她的那些暗恋,学业,情愫,她的那些泪与笑,她的自卑又寂寞,她的坚强又脆弱,她的倔强又细腻;那些和关荷对比下的落寞的感觉会让你感同身受,那些在与亲人关系里的步步互动里让你心疼。她那群性情中人朋友们的身影,连同着读者记忆里:“小虎队”“健美裤”“白娘子”“呼啦圈”八十年代的怀旧气息,一下子就进驻到我们的心里。因为是这般熟悉,因为是这般真实得就像是自己的年少故事,不由就勾出了你心底的一滴泪,叫回忆。
这本《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真的让我不禁自问:没有了我们的故事,我们会是谁?没有了我们的回忆,我们现会在那里?没有了青春的那场场阵痛,现在的我们,又会是怎样的颗颗灵魂?
对桐大的两本现代故事的喜欢,也源于对“时光”这个议题的兴趣,自己日志里就有一栏叫“写在时间的细缝里”。是的,我们的这些往事,我们这些回不去的时光:灰色的,明亮的,喜悦的,惆怅的,疼痛的,张扬的,苦涩的,甜蜜的,悲哀或是欢喜——怎样才能在消逝的时间的细缝里,给我们点滴的滋养?可以让我们自我救赎或是自我成长?告别青春,挺立为一个个爱自己的个体,它的里面不再有一颗哭泣的灵魂,而是勇敢地接纳生命的全部:无论悲喜;无论过往时光里有多少疼痛的不堪追忆;无论你的阶层背景相貌一切外在的条件桐大在新故事里对此的解读,不会让读者们失望。
如果生命是一个行走的影子如何融入自己的黑暗并持有那追寻光的勇气;如何面对回忆里的些缕往事;如何面对那年少时代的疼与喜;如何在片片情事里步步前行继而成长——那些灰色苦涩而又甜蜜的懵懂暗恋;那些所有长在七八十年代的我们,共有的流行记忆;那些敏感于老师句句评价的岁月:到最后我们关注的不再会是主人公,最终在曲终人散时,与谁携手离开了青春的舞场:爱了谁而又忘了谁,把谁压在了记忆的箱底,又把谁铭成了心头的一粒朱砂。在阅读中我们怀旧着进行了一场成长的洗礼,进而更关注的是这种蜕变本身吧。
一切的一切,请您不妨一盏香茗,来品品桐大的这个故事。
相信它会席卷青春成长小说多年的沉寂而来,索要你心头的那缕触动并眼角的一滴清泪:
勾起的触动叫青春的疼痛;
淌下的清泪是回忆的重量;
甜的苦的,个中滋味,只有长大的自己,最懂。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6
就是很突然的,想去那里看看。
木门被厚厚的一层灰盖住,本来鲜红的对联也被风雨吹洗的看不清字体,已经快灰化了,门上的老铁栓早已生锈。很久很久没有来了,四五年了吧。
推开那扇门,阳光照在尘埃上,清楚的看见它们在空中游走。不知是有被呛到,还是怎么了,鼻子微痒,眼睛就有点发酸。
很宽的客厅,左边是一张大桌子,右边有一排椅子,记不清它们原来摆在什么地方了,只是想,大概舅舅他们又重新摆设了一番吧。目光落在了那张桌子上,轻轻一揩,手指尖端被染成了灰色。依稀的记得,在这张桌子上,我吃过热饭,做过作业,过过生日。哈,真好……
左转是一间书房,有两个隔层,内侧只有一张床,外公总是惹的外婆生气,晚上只能缩在这里,还总是忽悠我,说,晚上的时候,这里会有魔法,会变得亮堂堂的,还有小精灵。
那时年纪小,便信了,那天我缠着外婆,求了半天,她才同意让我一个人睡觉,晚上夜幕降临的时候,周围漆黑一片,被子怎么也捂不热,吓得想去隔壁找外婆了,可窗户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个光点,一闪一闪的。清楚的记得,那时我突然跳起,冲进外婆的房间,大喊:“有精灵哎,外公,真的有精灵,你快去看!”后来大了点,才知道,原来那是萤火虫啊,想和他们分享我的发现,却突然惊醒,他们早已不在了……
后院有一间厨房,还有满园的花花草草,面积还挺大的。
一眼便瞧见那毫无章理的金银花,它从屋后的小水塘里伸长出来,蔓延了整个墙壁,外婆总爱摘几束摆在家里,我也总会把它们弄的到处都是,扬言要打我的是外婆,但将我护在身后的也是她。
记得那天,有只野狗跑了进来,我被吓得不知所措,它在向我龇牙,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外婆很怕狗,可是那天,她拿出一根长木条,单手将我拦到身后,用木条恐吓那只野狗。她那时是否也在害怕呢,她那时,是什么让她鼓起勇气,站在那只野狗的对面的呢?
也不记得那拥挤的瓷缸都是些什么花了,剩下的只有经过太阳的照晒,快化灰的枯草,以及干涸的土壤。
还有一棵柿子树,笔直的树干,却偏偏旁生出另一只极粗的枝丫。听老人说,那是外公和外婆相爱那天,一起种的。外公在那颗树上花了不少功夫,替它做围栏,替它修理树叶,唯一对不起它的就是,为我做了个秋千,树上的横印现在还有,他可是心疼了好半天,却没有把秋千拆掉,我想,他或许更爱我吧……
瞥到角落里的那抹绿色,一惊,还有生命吗?
走进捧起那盆绿色,是一株吊兰,只有根部有些泛青,最后一次为它浇水是什么时候呢?
想着,就向相反的方向走去,对面是厨房,走到门口,习惯性的说一句,“外婆,我想吃肉。”无人应答,我呆愣住了,泪水也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怎么会有人呢,傻子……
水勺还在原来的位置上,似乎一切都不曾改变。给那束兰花喝了水,心想要不要把它带走,可是带到哪去呢,学校?好吧,学校,放在班级里,每天都可以看到,也不用担心没人照顾,班级的花草每天都有人值日。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丫头,外婆不求你多优秀,每天快快乐乐的,就很好了。”
“乖孙女,看外公给你带了什么,糖葫芦!”
“哈哈哈哈~”
都过去了,没有人会这么对我说这些话了,没有人会把我护在身后了,没有人会问我想吃什么东西了……外公走了,外婆也走了。
整理好刚刚弄乱的一切,慢慢的退了出去,关上门的那一刻,我就真正的明白,回不去了,所有的所有,真的成了记忆,慢慢消散在时光里……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7
小高考终于结束了。尖顶钟楼的大钟上,时针与分针完美地重合。我走出考场,明媚的阳光铺洒开来,整个人都恍惚了。真的就这么结束了么?我的心变得轻松然而又有一点失落。
是的,都结束了。就像掠过的一阵风、下过的一场雨一样,时间从我手中不着痕迹地溜走了。整整一个月,我们埋头于四门必修科目中,为拿4A而奋斗。本来学文就没有什么优势,所以那小小的五分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重要。忽略了语数外,忽略了史政,我硬是拼了命地做物理化学,往往每天做试卷做到十二点多,才把自己往床上一扔,希望再也不要醒来。我知道,不只是我在努力,所有的人都在努力。我们每天竞赛般地做题目。有一天,我疯狂到一堂晚自习做了五张化学试卷,我的同桌在惊叹我超人的速度的同时,说我做卷子像杀人,咬牙切齿的。我说我是杀红了眼。同桌作悲愤状,说,那你手上沾了多少生灵的鲜血啊。我白了她一眼,说,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试卷像雪花一样飞来,把我们带进漫长的冰期。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轮番压迫着我的神经,挑战我的极限。我一边写试卷写到手指痉挛,一边背书背到大片脑细胞壮烈牺牲。厚厚的一摞书硬是被我翻出了毛边,有的甚至掉了封面,我想,这才叫“读书破万卷”吧。然而,我并没有“下笔如有神”。第一次模拟考试就给我一个下马威,考完,我累得趴在桌上,为我的未来担心。同桌说我已经完全变成考试的奴隶了,愁眉苦脸的,就知道做试卷。我说,不然怎么办,考不好将来扫大街吗?同桌拍案而起,MyGod,有这么严重吗?你脑子烧坏啦!她硬是拽着我去操场跑步,风很大,我们迎着风,几乎不能呼吸。黄昏,残阳在西边燃烧,释放出最后的光与热,有一种凄凉的美丽。我说,这日子怎么过得这么慢啊,我快麻木了。同桌沉默了好久,说,但以后我们也许会怀念这段日子,尽管它让你痛苦。我的脚步慢了下来,看落日渐渐沉下去,心中一阵惶惶然。以后,我会怀念现在吗?也许吧。
日子依旧不紧不慢地过下去,它不会因某个人的情绪而改变自己的步伐。倒计时牌子上的数字越来越小,我知道,那个重要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每天发的试卷有增无减,但我却希望老师再多发一些试卷,好让我无休止地沉浸在题海里,以掩饰我无时不在的恐慌。我开始带更多的书回家去背,妈妈说我的脊背都被压弯了,我也觉得我越来越像隔壁的王老太太了。我下晚自习回家时,街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了,钢蓝色的风在月色下寂寞地穿梭,一如寂寞的我。可是当我拐进小巷,看见我家窗口亮着的灯光时,一股暖意传遍全身,驱散了寒冷与寂寞,我恨不得一下子飞进我的房间,喝上妈妈给我倒的热牛奶。有时,做作业做累了,我会抬头看天上的星星,它们一闪一闪的,仿佛永远不知忧愁似的。我在想,有哪一颗星星会给我指路,领我前往彼得潘的永无岛,听那人鱼唱晚呢?
现实与梦想终究是有距离的。我已经十八岁了,再不可能变成永远长不大的小孩,我必须面对小高考。爸爸说,要保持乐观的心态过完每一天。那一天终于来了,我很惊讶我没有紧张,微笑着向一脸担心的爸妈挥挥手,镇定自若地走进考场,镇定得像是做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我相信,我会成功的。
一切都尘埃落定,阳光普照万物。我想,我会怀念离开我的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以及那段回不去的时光。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8
世界上有可以挽回和不可挽回的事,而时间流逝就是不可挽回的事,不要同情自己,那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
——题记
他是一个务实的人,家里的重担压的让他喘不过气来。好多事情,他不敢想像,更不敢面对。他是一个经历了太多起伏的人。命运告诉他:人定胜天是句假话,现实往往只有一个,当你揭开它真实的面纱之后,血淋淋的现实就会一览无遗,无法可逃,也无处遁逃。
过去于他来说,美好的不似存在过生命中。
那时,他只知道吃喝玩乐,在他的字典里,从没有“责任”二字的阐释。
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喜欢捉鱼。
那时,他住在农村,附近有一条清澈的河流,说深不深,说浅也不浅。他能够整天的光着脚丫在河里摸鱼。河里的玻璃刮伤了他的脚,他无视了。河里的水,淹没了他的双腿,他依然视而不见。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习惯,可是这样的习惯,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代价。
他不是喜欢吃鱼,只是喜欢在河里的感觉,还有在河中捉鱼的惊险。
可以这么说,他不是一个安分守己,安于现状,能够老老实实守着老婆孩子安安静静的过日子的'人,他是一个喜欢折腾,喜欢挑战,喜欢不平凡的人。
可是,未来的事,真的让他实现了自己的奔波。他真的经历了跌宕起伏的精彩生活,是否刺激,是否新颖,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确信一点,就是他受伤很深,并且真的玩不起。他没有大把的时间,大把的精力用来挥霍,而且,再后来的经历中,他变得萎靡,一蹶不振,并且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曾经的风光不再,曾经的欢笑不在,曾经的一切都已离他远去。但是,他却不曾觉醒。
那些他口中的朋友,都一个个的离他而去,再无瓜葛。很可笑,他是一个固执到了极点的人,而且动不动就被现实打败,它很容易自卑,或许表面的光鲜亮丽只是他伪装的一个假象而已,他不是喜欢张扬,喜欢高调,只是他在寻找着一种方式,来掩饰自己的彷徨,懦弱,无助。
我不会同情他,因为它不是岁月的勇者,虽然我也不是,但是我自诩比他强,因为,至少,我还有自知之明,而他,没有。他有足够的野心,有足够的欲望,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这一点,他看不清,也就是导致了他失败的直接原因,他太过不自量力,用鸡蛋砸石头的后果不是两败俱伤,而是鸡蛋的毁灭,从开始触及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会狼狈收场。他不明白,却还不接受人的奉劝。喜欢哈巴狗的阿谀奉承,那么轻信甜蜜的谎言,把毒药当美酒饮下还喝得不亦乐乎。是他太单纯,还是江湖险恶,人心难测?
现在的他,像是久经沧桑的老人,风风雨雨都已走过,唯一与老人不同之处就在于世态炎凉却还是不晓得。不知是否该悲哀?
看着他满身的疲惫,一脸的无奈,我的心却不会痛,那都是他咎由自取,又能怪谁?老天是公平的吧,给了你神圣的职业,但是你不珍惜,你还能怨谁?苦果自己吞,希望能明白,以后好好安分守己的经营自己的人生,不要肆意糟蹋,因为,你玩不起,也输不起。
这个教训很深刻,不知道他能否领悟老天爷的良苦用心,我为他叹息,他的忙碌,却得不到硕果,这是否可以说明一切问题,四个字,不太适合。
有一位命理大师说过: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都在自己的手里。我觉得那只是一个简单的说明,只是长在手上而已,并不一定,自己就真的能够掌握。好多事,并非那么的简单,不是么?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9
欢笑交织着泪水伴我读完了桐华的长篇小说——《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它以真挚的感情、真实的情节讲述了一段精彩动人的青春故事。主人公罗琦琦度过了灰色而孤独的童年,成为偏执桀骜、从不妥协的少女。经过复杂而双重的青春期,她渐渐在时间中淬炼,冶炼,聪明伶俐、成熟理智的特质也渐渐凸显出来,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走出了自己精彩而又刺激的人生之路。
有位老师曾告诉我,一篇小说之所以精彩,就在于它不断地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而《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中罗琦琦就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有些矛盾的世界:作业、考试、小团体的校园生活,以及游戏机房、歌舞厅、图书馆,小混混斗殴泡妞抢地盘的社会。她在这两个世界跌宕起伏,经历了单纯温暖的青春时光;也认识了一群经历复杂的社会青年,跟着他们看着中国第一代歌舞厅开起来、第一批港台新玩意进入市场,甚至也看到了毒品和枪械如何悄悄流入这座城市,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发生着剧烈的改变。她和她的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他们的爱,属于各自的青春,是少年和少女的爱,也是一个小世界和另一个小世界的交汇。
相比罗琦琦黑白混搭的世界,我的世界是一片阳光普照:学校、家两点一线,照着长辈们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成长起来,远离一切不良影响,就像生活在一座象牙塔中。因此,书中罗琦琦那复杂的生活令我羡慕和向往。
但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的生活也会有一些不如意,心中也难免有一些不痛快。和罗琦琦一样,我也曾在别人家里寄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回到自己家后,虽说不至于有从蜜糖罐到冰窟的落差感,但多少也会感到些许的生疏和不融入。幸好,在我和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如今我也渐渐找到了归属感。我也曾像罗琦琦一样因小错误遭到老师罚站,但终是没有琦琦那种拧到底的倔强,只能一边受罚一边在心中暗暗咒骂,所以在看这本书时我一面心疼一面敬佩这个被罚站在学校兵乓球台上仍微笑着的女生。我曾在与一堆作业奋战时暗忖再也不交作业,只要我考试考得好你老师也奈何不了我,但终究没有实践。一来没有罗琦琦的勇气,二来没有她那种不交作业照样拿全级第一的能力,我还曾效法罗琦琦每天早起读英语,但终是应了陈劲那句话“下决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坚持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我很喜欢很喜欢罗琦琦,因为她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一如既往的勇敢、执拗和不曾后悔。她说:“不管你取得多大的成就,我会自然而然觉得,只要我努力,我也能做到。如果我没做到,只是我不想或我没努力。”所以后来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清华大学。她说:“当我读着刘墉、三毛,醉心于他们笔下的异国他乡,自然而然地想着自己要去走一趟世界时,我就知道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甘心于守在这个城市过一生的女孩。”所以后来她留学美国斯坦福大学,接着在旧金山工作、定居。在追梦途中,她忍受着孤独和寂寞,她甚至放下了那个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张骏。即使这样,她也不曾后悔。
我想我是不幸的,因为我的生命中既没有陈劲这样的天才少年为我指点迷津,也没有许小波这样亦师亦友的兄长陪我走过灰色地带,更没有张骏这样的清秀少年与我相知相伴。但我想我又是如此幸运着,在这样的年纪看到这本书,让我站在这段还未离去的年少时光中,懂得回忆,懂得珍惜,懂得期待,懂得生命的拼搏和奋斗。
愿所有的少年都能珍惜自己的年少时光!
回不去的时光高中生作文2000字 篇10
终场里,罗琦琦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年级第一,和张骏的爱情。看书之前就知道了,所以一直期待着,没想到的是,当她终于得到了第一时,那个让她下定决心的人已经走出她的生活,当她终于得到那份爱情,却因为年少轻狂而错失。这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
她的小学、初中、高中,恰似人生的三部曲。小学的自卑孤独,初中的倔强冷漠,高中的活泼大方,像是破茧成蝶,华丽得让人羡慕,可其中的滋味又有几人可以体会。
那时候,她学习不好,自卑又不合群,班里同学丢了钢笔,赵老师一定说是她偷的,一贯逆来顺受的她却坚持不承认,赵老师看她越发的不顺眼,同学们叫她三只手,父母责备的眼光。
上学越来越成为一种折磨,回家也只觉得多余。那是她第一次去游戏厅,第一次见到小波。那一盘旧磁带,是她收到的第一份礼物,虽然简陋,却是她回到父母身边后感受到的第一份温暖。他教她滑旱冰,教她跳舞,告诉她女孩子要避免被灌酒就要从第一杯开始拒绝,教会她忍耐不冲动,教会她控制自己承担后果。从游戏厅到舞厅到歌厅,不管灯红酒绿,他们只顾各自捧着书看,安静却有着他人难及的默契。她帮他扎手套的那个阳光暖暖的下午,她陪他在学校里背英语的清晨,他们最后一次飙车说绝交的那个傍晚。越拉越长的背影,终于让他们走向了完全不同的两条路。虽然他不绝交,琦琦永远不会懂得她错过了什么,也永远不会遗憾,但是他懂得,所以宁愿背负两个人的伤痛也不会回头。琦琦,他是真的对你好。不管是长兄如父,还是青梅竹马,年少的感情不需要定义,正是成长中相互的影响改变了彼此,也变得更加可贵而真诚。
许多年后的琦琦终于懂得,哪怕她走过再远的路,踏遍再多的山,也不会再有别人对她一样好。那个在水一方的书店实现了她的梦,那个年级第一实现了他的梦。常常想,如果琦琦从来不曾遇到小波,那么她会怎样,她还会一样的倔强偏激么,她还会那样三年如一日地学习么,她还会变成小波期待的样子么——自尊自爱,勤奋努力,聪慧自信,理智中不失真诚,坚强下带着温柔。
真正和张骏熟悉起来是高老师的补课,那个老师用自己的执着和热情挽救了两个孩子,让他们在堕落中一直坚持心底的一点不同,让他们没有淹没于大浪淘沙中。年少的心很单纯,没什么特别的理由,是他犯了大错还满不在乎的样子,还是他理解关怀,还是他超出同龄人的成熟,反正琦琦喜欢他,一直一直,许多许多年。但是自卑的琦琦不会告诉他,被孤立被漠视的琦琦早就学会用微笑掩饰一切,掩饰她的伤,她的痛,她的嫉妒,她真实的心意。整个初中,她躲着他,装着不熟悉不认识的样子,她可以不管不顾地和班主任斗法却只怕他的目光,她默默听说他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女朋友,她担心他和小六混出事情,她帮他藏了枪却不肯还他。她的冷漠和不在乎骗了所有人,包括他。
高二的夏令营是他们永远完美的回忆,那时以为只要爱着就能在一起,那时轻易许诺地久天长,那时从不知拥有的多么可贵。自尊、骄傲、伪装、固执的他们丢掉了爱情,不懂得彼此,不懂得珍惜。他避开了她的一切,她一心专注学习,又成了路人不相干。只是十年后,她仍然没有遇见一个如他所说,能让她昂着头大步走的优秀男生。
最初,是关荷硬拉着她融入一个集体,是关荷让她羡慕嫉妒得发狂,是关荷让她又爱又恨。两个女孩子,分享着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却始终有距离,她从没有和她像和晓菲一样亲密,却一直是她不放弃自己的动力。也是关荷,在她和张骏的爱情中扮演着小反派,却在高考放榜那天陪着她等到天如墨染。毕业后她去了杭州,离开前,留给琦琦一封信,八年相识,坦诚一切,她对不起她不求原谅。
故事将落幕,青春不终场。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看完这本书,印象最深刻这句话。不过,总感觉桐华的书冥冥之中有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感觉,就是这种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琦琦、张骏、许小波、林依然、沈远哲……这些人好似和现实里的人很相像但又不相像。
琦琦的童年本是一个无忧而开心的公主生活方式,但自从爸爸妈妈把她接走后。她的小学触动了我的内心,因为小学的我也是那么的胆小很怕不认识的人注意我,但有点不一样的是我从小有好朋友。总是固定的那么的几个人结伴而行,总是固定那么几个人一起上下学。
因为残缺,所以美丽。我真的太想知道琦琦和小波最后的结果。或许因为都是姓许,总认为张俊只是记忆中初恋的美好罢了,只有小波对琦琦才是不离不弃的。我只是卑微的想看到小波与琦琦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日子,但作者却连这个机会也不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