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通用4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
我喜欢春天的鲜花,在绿毯上争先恐后的开放,形成一片彩色地毯,美极了。
我喜欢夏夜里明亮的星星,它可以让我放松心情。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它在风中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我不时能听到一阵阵笑声,那是果实给农民带来丰收的快乐的美好笑声。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雪花似鹅毛般在空中飘扬,把大地全部都披上银色的衣裳。
我喜欢绘画。用美丽的彩笔在洁白的纸上画出我喜欢的,我想象的任何人或物。山、水、天、树、花、星星…这些零碎的图片拼成了一幅佳作。
我也喜欢水,不管是那一种。我喜欢叮咚的泉水,哗啦啦的溪水,浩瀚的大海,以及平静的湖水。我喜欢村庄旁那流淌的小河,宽的、宅的、深的、浅的、我以为他们享有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动画片,它充分的表示了人们的思维。它有时候令人开心、有时令人迷惑、有时令人担忧、也有时令人进入魔法时代中
我喜欢宇宙。宇宙的星空,宇宙里美丽的星云,让你看后绝对赞不绝口。你会说,自然的力量真伟大,会造出这么美丽的奇景。
我也喜欢石头。我喜欢埋在地下几百万年的化石,我喜欢铺路的鹅卵石,我喜欢天外来客---陨石,我也喜欢那小巧玲珑的雨花石,比钻石、玉石、皇石、矿石等多种石头,我也喜欢它们,在心底深深的喜欢、
我喜欢白云,它在天上是个魔法师。一会儿变成飞机,一会儿变成房子,一会儿变成大象,一会儿变成兔子,魔术师累了,接下来助手乌云来了,它会让你在雨中探索,你会发现。原来雨中的精神也是这么美。
我喜欢小狗。它每天迎接我回家。无聊时和我玩耍,不高兴时让我开心…….我和它不离不弃,它就是我的第二位最贴心的朋友。
我喜欢贝壳。贝壳像珍珠一样撒在金色的沙滩上,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粉的、白的….不仅颜色形状也很多呢,尖的、圆的、扁的、大的、小的、会让你的竹篮里装满五颜六色的贝壳,运气好的话有时你还能捡到小珍珠呢!
我也喜欢叶子。在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我捡到很多红叶子,小手掌形、心形。把它们用线连在一起,就是一顶金色的小皇冠,很漂亮的。
我更喜欢朋友。尤其喜欢在他们过生日的时候。给他们个大惊喜,与他们一起看书、写作业、看电视、画画等,做很多事,分享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我喜欢对流星许愿,我喜欢听鸟儿唱歌。我喜欢看彩虹,我喜欢做游戏,我喜欢看月亮,我也喜欢听童话,我也喜欢…..
我有太多的喜欢。而这些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我的喜欢比星星都多。比火都热情,在生活中我深深的喜欢藏在我心底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2
我喜欢在爽朗的秋风中慢慢地走过美丽的枫树林。枫叶像一只飞舞的蝴蝶,一路翩翩起舞。我喜欢躺在用火红火红的枫叶蒲城的大地,望着天空。云朵好像会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绵羊,一会儿变成小狗,一会儿变成兔子,一会儿变成小鹿。
我喜欢春天的残雪。在山涧里融化了的雪水,汇成一条条小溪,清澈见底。但是,在一些没有长出新芽的枯树上仍能看见一些没有融化的残雪。那些残雪没有了冬天那种刺骨的冷,那些残雪被春天的阳光照得亮晶晶的,闪闪发光;那些残雪还不想化成雪水离开这个地方。我喜欢这些雪。
我喜欢夏日的黄昏。那是太阳在这一天里最后的光亮,金黄的阳光,把房屋,把花草,把树木,把大地,把一切都染成了金黄色。
我喜欢冬天早晨的第一缕阳光。在一夜白茫茫的大雪中,出现了一条好像用金黄的蚕丝织成的哈达,那就是冬天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站在阳光下,就算再寒冷的天气身上也会变得暖洋洋的。
我还喜欢梦,喜欢梦里美妙的感觉。我总是梦见我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期末大考都是满分,正被老师表扬。还梦见我成为了一个有名的`画家,最难忘记的那一次梦见我用画笔蘸上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在天空中画了一道弧线,架起了一座彩虹桥,我很好奇地走了上去。我越走越高,云朵从我身边飘走,我伸手去抓,云朵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继续向前走,看见了一个很陡峭的下坡,我坐在彩虹上。嗖的一声滑了下去。快到底了,我按捺住紧张而又惊喜的心情。天哪,这是哪?我被自己所说的语言给惊住了,我说的不是中文,而是英语。我把手伸进兜里,发现有一张纸,上面还用中文写着:欢迎来到荷兰。下面还有一行:这里是1987年的荷兰。我顿时感觉头沉沉的。我摸摸索索地走着,一个房子吸引了我,因为房子上写着:梵高二字。我过去按了门铃,开门的真的是梵高!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太突然,一阵叮叮叮地响声传入我的耳中,三秒后咦,这是哪,我难道在家?好吧这是一个梦。我做了一个这样的梦,是不是很神奇?
我还喜欢梅花,我喜欢它高傲的枝条,我喜欢它临霜不畏的精神,我喜欢它粉嘟嘟的花瓣,我喜欢它扑迷的香气。
我还喜欢另一种梅花,它是盛开在人们心中的。有一次我看见同院的小弟弟在放风筝,但是被风挂在了树上。小弟弟想爬上树去拿风筝,但总是掉下来。我来!是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男孩。他爬上去,爬了一半摔下来,爬上去,摔下来不知摔破了多少伤口,但是最后还是怕上去了。这不正像那坚持不懈、风雪在的也能扛得住的梅花吗?
我还喜欢读书,不管是搞笑的是悲伤地,不管是童话书、漫画书、科技书我都喜欢。
我喜欢生活,喜欢一切。并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中充满这么多的喜欢。
四年级:何佳霖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3
美好事物的出现,总是在这不经意间,而引发的感悟,是那样真切而缥缈,让人感谢自然的恩赐。我就喜欢这感觉!
一个好天气,我来到顶楼,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沐浴着这怡人的阳光,伸起了懒腰。我拿起水瓶,走进花圃。这里种了很多花和树,五颜六色的,争奇斗艳。我左一喷,右一喷,洒下了一片片晶莹的水珠。阳光照在这水珠上,映出一条条细小美丽而含羞的彩虹。我仔细地检查着叶子,每一片每一片,生怕有什么害虫在破坏这美丽的花圃。就在此时,我发现了一个目标,它正缓慢而休闲地蠕动着,好像从未担心过什么似的。于是,我拿出杀虫水,站在那里奸笑几声,便毫不留情地夺走了它的生命。只见它掉在泥土上,痛苦地转动着身子,不一会儿便死去了。可是看着看着,此时的我却有了一种不安,好像后悔刚才所做的一切。
我呆呆地看着天,好像在那里祷告。良久,正当我准备下去时,我却发现花圃另一边的沙堆上,正默默地孕育着一棵小生命,它是那样的孤立。出于同情,我便想把它移植到花圃中。我走过去,细心地观察着。它只有30厘米高,叶子绿绿的,椭圆形而有点尖。我不禁赞叹它生命力的顽强:在这干燥的沙堆上,生根,发芽,没有无微不至的照顾,靠的就是大自然施舍,不,那不是施舍,而是它不断的追求下所应得的回报。它自豪地挥动着它青葱的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它更显得顽强。而它,并没有怪责天地对它的不公,只是静静地在它的那片天地上笔直地站立着,似乎是在等待着有一天能冲出去!
我正惊叹于这大自然的杰作和生命的辉煌时,远处的飞鸟吸引了我的'目光,那是一群小麻雀。它们从远处渐渐飞近,它们歌唱着,一共有六只,两只大的和四只小的,一时俯冲,一时向上。突然,两只小麻雀来到一户人家的竹篱笆上,跳这里,跳那里,东啄啄,西啄啄,这里唱一句、那里叫一声,生气极了。此时,另外四只大的和小的也不得不飞下去,跟着它们一起蹦着,唱着,跳着,啄着,还不时舞动着它们的小翅膀飞来飞去,活泼可爱地转动着小脑袋,那气氛的融洽,快乐真不比一家人逊色。我站在那里,着了迷似地看着它们,心里不知不觉地涌上喜悦和高兴。
就是这样,我站了很久,乃至日落。橘红的太阳散发出柔和而温暖的余晖,而太阳的周围,正是那美不胜收的晚霞,橘红色、橙色、粉红色还有那天蓝色共同交织成一幅美丽多彩的画,那感觉真是“夕阳无限好”了。
带着喜悦和一些莫名忧伤,我走了,因为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这夕阳的消失,看着美的消逝,会让我痛苦,所以,我选择了逃避,因为最美的一旦定格在心中,就是一种完美。我就喜欢这种感觉。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4
我喜欢春天草芽的嫩绿;我喜欢夏日阳光照在孩童们脸上的粉红;我喜欢秋风吹落树叶的金黄;我喜欢寒冬里下的第一场雪的洁白。我更喜欢,这四季。
春风抚摸过我的脸颊,吹来一缕香味:小草芽尖露珠的气息,花儿含苞待放的微香,清泉解冻的甘冽甜味……
春雨一滴,滴在我的睫毛上,柳枝一拂,明亮了我的双眼,现出浅浅的色彩:绿,嫩绿。一抹绿色闪过我的眼前。这绿,有植物冒出小芽的嫩绿,有湖泊水中的清澈绿色,有石头上矮小可爱的苔藓的翠绿,还有森林松柏长青的翠绿。春天的绿是朦胧的。
我喜欢夏天的烈日暖阳。照得农民伯伯汗如雨下,晒得孩童脸上粉红一片,暖的花儿展露娇媚。小小的嫩芽长成粗枝大叶,清澈的泉水汇入大海,春日的暖阳变得热情似火。
我喜欢夏日夜晚天空的深邃,紫色渐变成蓝色,点缀的零零星星的几点明亮,总能找出最亮的一颗,时不时穿过流星。知了,不知躲在哪棵树上声声唤着夏天。
我更喜欢夏日的暴雨,一场,轰轰烈烈,电闪雷鸣,来得急,去的`也急,一场过后,彩虹微微露出那七彩仙裙,仅是淡淡的几抹颜色,就能让人陶醉其中。
我喜欢果实成熟的金黄缤纷。秋日,菊花绽放,树叶飘落。菊花五颜六色,白的纯洁,黄的多姿,红的热烈……树叶被秋风吹落,如蝴蝶似得翩翩起舞,黄的,红的,落到地上,铺出一片金黄大道。
秋天最有意思的,便是踩碎地上枯黄的叶子了。总能看到孩子们在放学路上,背着书包,奔在金黄大道上,一脚踩一个,听着那酥脆的声音,格外有趣。
秋风吹走了暑气,带来了凉爽;冬风便带来了干燥。冷冽。
太阳在冬日里仅是透出一丝光亮,仅这一丝光亮也被凛冽的寒风带走了余下的温暖。雪,是冬日里必然有的,太阳光洒在白雪上,融化一丝,晶莹透亮。
冬天,天黑的早,但在雪天时,却觉得不怎么黑了。皎洁的月色与洁白的雪花映衬在一起,便有了“囊萤映雪”中的“映雪”一说。冬日里雪花铺满大地,覆盖了金黄大道,转眼就成了“雪白大陆”了。
这四季,如人的一生般辉煌。
春,少年时期,嫩绿。如少年的懵懂意识——生的开端。夏,不悔的青春,阳光热烈地照在心间,慢慢成长的我们,认知,意识都渐渐成熟,青春,敢爱敢恨,如暴风雨般酣畅淋漓。青春无悔,大步前行!
秋,中年时期,成熟,稳重,也许是我们人生中最成功,最辉煌的一段历程吧。冬,一个白发苍苍,饱经沧桑的老人,走过了三个不同的历程,就算是后悔,也晚了。
我喜欢,这四季。我更喜欢,这夏天。青春,最要努力的时光,青春无悔,大步前行!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5
周末的早晨,我在六尺的大床上醒了过来,柔弱的晨曦透过窗帘探进来,轻轻柔柔的洒在我的身上。
家里悄无声息,“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吐出胸中的浊气,真好啊,我尽情地伸展着四肢,打了几个滚,悠闲地哼着我喜欢的英语流行歌曲,在被窝里偷偷笑出了声。昨天,妈妈带着姐姐走了,去异国他乡求学。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将和爸爸一起愉快地渡过。
从现在开始,我要独占这三房两厅,想睡哪个房间就睡哪个房间。今天在妈妈的大床上睡了个懒觉,然后我要进姐姐的房间探险,把她藏的宝贝全部翻出来,然后晚上就睡她的带梯子的高脚床,对!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我的心在欢呼雀跃。
早晨,再也不会有妈妈千篇一律的催促声,“起来啦,起来啦……”人家还没有做好准备,她就会冲进来,猛地拉开窗帘,让太阳晃花我的眼,唠唠叨叨的,吵得我头疼。偶尔还有姐姐来插一脚,她蹑手蹑脚地摸进来,冷不丁地把冰冷的手伸进我的被窝,要么挠我的胳肢窝,要么捂在我的脸庞。然后对着我的耳朵大叫,起床啦,真是噩梦一样的情景,这两个扰人清梦的恶女终于走了。
我伸着懒腰,慢慢地起床穿衣,能多慢就多慢,然后慵懒地踩着猫步踱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我对着镜子做着鬼脸,镜子里不会再突然多出那张可恶的小女巫的脸,偷偷地把牙膏抹在我的脸颊上,再也不会有人乐此不疲地做这些让人着恼的无聊的`恶作剧。我的心情更好了,从叮叮咚咚,大呼小叫,吵吵嚷嚷中被解救,享受着家中这一刻的宁静。
“咔嚓”,开门声响起,一定是爸爸买好早餐回来了。我欢呼着迎出去,耶!是我最爱的麦当劳!我坐在餐桌旁,迫不及待地开始享用美味的早餐。妈妈在的周末早晨,餐桌上一定是粥,配着各种酱菜,还有馒头油条豆花等,老一套的中式早餐。像现在一大早就能吃上汉堡,简直是奇迹!爸爸在隔壁和大洋彼岸的她们通电话,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嗯,好的,平时垃圾食品少吃,周末尽量喝粥?给他多吃蔬菜水果,汤汤水水?努力办到?”……“弟弟好吗?”突然远方传过那熟悉的姐姐的声音,“把书桌里收藏的所有文具用品都给弟弟,千万不要忘记?特别是那包无印良品的笔?”
泪水悄然滑落,怎么擦也擦不完。我喜欢那一桌子热气腾腾的清粥小菜,包子油条;我喜欢挤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支着耳朵听妈妈姐姐争争吵吵、互相打趣;我喜欢每天早晨被强行拖起,和姐姐抢厕所,在洗面台前推推搡搡搡,对着镜子你瞪着我瞪着你;我喜欢?
等到失去才知道什么是真爱,这句话只有在经历后才知道,是对的!我喜欢我的四口之家,那些拥挤的烟火味和充满了爱和善意的吵闹声正是我喜欢的家的味道。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6
我热爱世界,它总是给我很多“突然”。
我喜欢铺满落叶的大地。我总是在落叶丛里走动,“嚓嚓嚓”的声音,就像弹奏着一首独一无二的乐曲。有时,我也会捡一些并不起眼的树叶,它们给大地带来了温暖,也可当我的书签,大自然的书签,是大自然送给我最美的一件礼物。
枫叶在众多叶子中,是最受我喜欢的了,我把它夹在书里,一时把我的书装饰得唯美起来。
我喜欢爬山,每一次爬山,我都心情舒畅,我几乎每个月去爬两次,站在山顶,大喊一声,心里的不开心,一瞬间全消失了。你的怨气,就被清爽的风带走。坐在山顶的凉亭里,向下看,“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一下子涌入我的心头,整个县城都被我收入眼中。
我喜欢没有人的教室,静悄悄的。坐在这样的教室里写作与画画,是让我最兴奋的事情。无人打扰,可以让我一直想,一直写,画窗外的绿树与花朵,画夜晚的星空,都让我很开心。
我喜欢树上的冰花,它们垂在树上美得无法说。它是怎么产生的?这个问题,我并不研究,仙气就环绕在树的周围,白色的冰晶像雾一样,一个一个小冰晶,无比透明,我喜欢极了冰晶。
同时,看小说是我比较喜欢的事情,我喜欢恐怖小说。什么妖魔鬼怪,我都见怪不怪了,以至于爸爸每一次吓我的时候,我会反过来,吓唬他,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哦。
我喜欢吃糖,买糖的欲望在我心里日益强大,我的零钱只会买糖,经常在我的'衣服兜里可以搜寻出一粒糖,一袋糖。如果有人偷吃我的糖,我一定会怪他。买糖,吃糖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买糖与吃糖。
我喜欢为布娃娃设计裙子,连衣裙,半身裙,和服,汉服。因为这一个原因,我开始学针线活,我求妈妈教我,凡是做了我的布娃娃,你就不要担心自己的衣服,只要你想要,我就可以做出任何裙子,如今,我也想为自己做一套裙子,可惜,能力有限啊!
我喜欢看书,喜欢捧起一本书来津津有味地读着,读着……
我尤其偏爱童话书,如《格林童话》,当然,我也不是仅仅沉迷童话,我也看比较现实的书,如《实用文摘》的儿童杂志。我读书在睡觉之前,借着一束光,有时竟读着读着睡着了,或忘了时间。我喜欢做笔记。在书上画一句话,标注上想法,但是,我大部分时候只喜欢画句子,做笔记不是十分常见,可能是受了哥哥的影响吧!我哥哥有只画句子,不喜欢做笔记,也许我们一样吧!
我喜欢的事物太多了,说也说不完。我还喜欢雪、桃花、沙子、芭比娃娃……下一次,我再给你介绍我喜欢的事物吧!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7
我喜欢春的柔媚,那缕缕细细软软的风吹拂过我的脸颊,如少女三千青丝般燕宛多情。那如烟的杨柳岸,如酒的杏花雨,如玉的春江水,真是如梦如幻,若真若迷。、
我喜欢夏的奔放,喜欢那如情人亲吻般炽烈的骄阳,喜欢夜幕降临时池塘里阵阵的蛙鸣,喜欢习习夜风中传来的蝉吟和竹籁,喜欢暴雨之夜在窗前欣赏昏黄缥缈的灯火,喜欢夕阳西下之时站在江边畅想古人的诗句。
我喜欢秋的多变。忽而碧空如洗澄江似练,忽而江阔云低断雁号风;忽而黄叶似蝶桂香远溢,忽而落木萧萧荷尽菊残;忽而稻熟蟹肥把酒话桑麻,忽而万物凋零久病停浊杯;忽而西风过园满地金,忽而秋雨敲窗独自凉;忽而秋色连波芳草凝碧,忽而衰草寒烟无限伤情。
我喜欢冬的温馨。清晨睁开眼睛。窗子上晶莹奇异的花带着丝丝凉意向我微笑。推开门,嘘,大树和房子还没醒呢,他们在白白的棉被里做着酣甜的梦。他们梦见了什么?也许是明年开春时的泥融沙暖,草长莺飞。
我喜欢唐诗。每一首唐诗都像一朵芬芳的花儿,里面蕴藏着敏感高洁的精魂。我在画栋朝云珠帘暮雨中感叹阁中才子的英年早逝,我在天姥山的瑰伟绮丽和蜀道的奇绝凶险中品味谪仙的浪漫飘逸,我在秋风怒吼茅屋倾斜中哀惋诗圣的悲苦命运,我在昨夜星辰月斜西楼之时怜惜诗人走马类转蓬的无奈。
我喜欢小说,尤其是女性作家的小说。张爱玲的玲珑通透,李碧华的妖异诡谲,西岭雪的背面傅粉,毕淑敏的仁心仁术,池莉的平和冲淡,沧月的空灵明媚每当我捧起她们的书,就像在与她们做心灵的对话一样。当然,我还特别喜欢一位最能贴近女性心灵的男性作家的.小说苏童,走进他们的文字,就像走进一条弯曲幽暗的小径,深邃,神秘,令人欲罢不能。
我喜欢烹调。在我眼里,用最简单的材料能做成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就是艺术。当亲人和朋友举箸大快朵颐时,我心里会特别高兴。我付出了劳动,他们给了我肯定、赞赏和温情的享受,一种只属于烟火红尘的温情。
我喜欢怀旧。旧衣服,旧玩具,旧电影,旧电视剧,旧书刊,旧音乐这些都是我书房里的座上宾。也许它们作为物品本身是没什么价值的,但是我看重的是它们身上寄托的东西那无忧无虑的流金岁月,那纯净如雪的青葱年华,那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意气,那策马仗剑浪迹天涯的豪情。
我喜欢散步,在我眼里这不光是很好的健身方式,更是一种释放负担减轻压力的心灵休息术。我经常在散步时思考:近来在学业上可有松懈?有没有浪费浪费时间和经历在无用的事情上?与朋友交往可有不忠诚之处?到底人该怎样生活才是活出自我活出精彩?
我喜欢生活,喜欢过着健康有益的生活,简单,善良,和睦,上进,一如刚见到第一丝天光的婴儿,拥有最纯洁无暇的生命。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8
我喜欢徜徉在尘世中,撷取生活的美好。
我喜欢春日的暖阳,洋洋洒洒的,是能融化冬日冷漠的温暖,是充满新生的希望,是一种“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那种愉悦。苇岸红亭旁,嶙峋怪石边,那抹抹绯红,点点嫩绿,展示着柔弱而有生机的风度,蕴藏着世间的哲理。噫,春亦甚悦人心哉!
我喜欢秋日的山林,踏在幽静山路的石板径上,声声“哒哒”便荡漾在这幽深的山谷中。两旁的`枫林金黄而灿烂,偶尔落下几片枫叶,殷红似火。地上枫叶落枝积起了厚厚一层,不需要刻意地避让,就这样轻轻地踩在上面,慢慢地走过这枫叶路。因为我知道,“此非纯之败叶,而育新生尔”。那时,我的心便沉醉下来,静到一种似乎要化为天地万物的一种淡然心境。
我喜欢登高望远。站在高处的阁楼向远方眺望,四下皆一览无余,亦有徐徐清风相伴,何不快哉!自由的云儿,慵懒地横卧在蔚蓝的天空中,缓缓向前浮动着。我心不由感到一丝舒畅。我也常向东南方向望去。光似乎由我眼睛射出,射向那39公里外的小山村。绿水青山,翠林相伴,并得袅袅之炊烟。余深知,此者确乎余乡也。这时,我思乡的心才有一丝慰藉。
我喜欢听一些古色古香的音乐。在这些真挚、忧愁、悠然的音符间,我眼前就恍若出现了久坐于台前的“我心如月拂过长夜未有声”的愁绪,浮现出了“愿世间山有木兮卿有意”的思念,亦有几分“辗转不记年”的出尘缥缈,还有那道出“任时光岿然不灭”的淡然,我就被这些精悍的文字所深深打动。饮一清茶,心亦然随之沉静,难以言表之轻萦绕余心。
我也喜欢回忆,回忆那些记忆长河中美好的部分,徜徉在其中的美好滋味中,看向那个曾经字迹清秀而不思进取的自己,想起曾经天天叫我“凯哥”的好友,想起命运的几度捉弄,想起那一天天无忧无虑的日子……那些回忆永远都印在我心中。每当想起,嘴角都不免上扬,眼中闪过一丝怅然与感伤。那是一段快活的岁月,一生都难以忘怀。
我还喜欢烟雨时出行。乘一叶扁舟,山水如墨染,恍若丹青未干。伴几许烟雨,一绵江风微拂素罗衫。望江畔点点渔火,转竹林深处,犹有残碑小筑。复出,抖抖绿蓑,耳畔似有悠悠丝竹,叫人忘忧,恍若南柯一梦。缱绻怡然。偶尔夜间漫步,则独揽月下之萤火,也可照亮心中的一纸寂寞。一双月对半,一帘清风,幽幽醉阑珊。倒想有好友相随,琴瑟相伴,则曲终了而意未完也。虽不及古人的缓缓行舟,更不及《烟雨行舟》里那么诗情画意,也有自己的一份情调,是矣。
我也喜欢静坐于亭,抑闲庭漫步。此刻,生活之美好尽在其中,犹听自然之事物述其史。何等之美哉!
如若可以,我愿品一青茗,行舟观天地胜景,有琴瑟相伴,亦能枕岁月入梦,守着自己的一份清欢,有君相伴,则余生,足矣。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9
我喜欢冬天的大雪,在白茫茫的天空飞我舞。我喜欢在雪中奔跑,我喜欢那没有肮脏和污染的空气和洁白。
我喜欢在春天漫步,特别是在公园里。绿柳像个小姑娘一样,在清澈的湖边照着镜子梳洗。我喜欢去望那边五彩缤纷的花儿,沁人的花香充满的着生机。
我喜欢夏日的星空,我喜欢在多风的傍晚都在屋顶上,仰望夜空。星星一闪一闪的,像个顽皮的孩子。玩着捉迷藏,在月亮妈妈的关怀下,我的眼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我喜欢秋天的稻谷,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我闻到了,闻到了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沉醉,喜欢沉醉里深刻的感悟。我总是沉醉在美景当中,每次绚丽五彩的花儿在我眼前在现时,我总是能感悟到大自然的环境是多么美好,每当种子发出绿芽破土而出的'时候,我总是感觉世界是多么美妙。我也经常沉醉香味之中,尤其是在爸爸的厨房里,那熟悉的糖醋排骨,美味的红烧仔鸡总让我久久难忘!最不能忘记那次痴呆的望着天空,灰蒙蒙的天空把白云都浣净了,他原来必定不是灰蒙蒙的,只是人类对环境的破坏,遂是使天空出现那样的场景。
我喜欢吹笛子,不管是哪一首我喜欢《山歌》,《小放牛》,《姑苏行》,《中华六板》。我也喜欢一些不知名的小夜曲,我认为它们有着同样的乐趣。
我喜欢另一种曲子。是挂在人们嘴上的。等我在秋风瑟瑟的早晨走路的时候,总是有一些人和哼着优美的曲调,我就会忽然觉得世界是多么充满活力。每当刚入学的小朋友唱着《上学了》这首歌是时,我总是感觉世界变得更美好了,更谐了。
我喜欢骑自行车。我喜欢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我的自行车,那破旧的车轮和车头,总是我在泪光里重新看到那儿时的时光。这最不能忘记那年秋天,我刚学会骑自行车。旁边的叔叔阿姨都给我表扬和鼓励,那时候,我才正真的感受到世间的快乐。
我喜欢学习,特别是在课堂上,我喜欢许多功课,握着他它就觉得在和高尚的人在聊天,那大小不一的字体蕴含着打开知识殿堂的钥匙。我很快就想到,在小学阶段,很多家长认为主课都是最重要的,而对复课都不以为然,也许他们认为复课总只是对孩子放松的工具。世界的公认,家长的判断本是这样虚幻的,唯有孩子的天赋和兴趣永远长存。
我喜欢过节。那天可以无忧无虑的休息一天,还可以和家人团圆,聚在一起。那时候你才能感到世界满满的幸福。
……
我喜欢生活,但是“喜欢”二字机既会成为阻挡你双脚的石头,也会成为推进你后背的动力。所以,让我们继续前进吧!不断的超越自己,然后让我生活变得充实美满。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0
在家里,我最喜欢待着的地方就是我的大书橱边的小沙发,一个人惬意地窝在沙发这里,从三个大书橱中抽出一本有趣、好玩的书,一待就是大半天。大书橱边有两个略小的书橱,那个装满化学书和心理学书的是妈妈的小书架,而装满计算机与机械书的是爸爸的书架。
我总能在自己的大书架中发现惊喜,爸爸妈妈会偷偷地塞上全套《二战那些事儿》,让我走进历史,了解那一段战争;有时他们会一本一本装进沈石溪的《雪豹悲歌》、《第七条猎犬》……换掉我看过的书。不知不觉地,我脑中充实了历史、生物、科幻等知识,与爸爸妈妈的聊天时,可看到他们不时流露出的惊喜与欣慰。
时光慢慢淌过,书架旁的`小沙发磨旧了颜色,我的三个大书架上的书却越变越厚,有些书甚至被挤到了爸爸妈妈的小书架上。
周末午后,我懒懒地靠在小沙发上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一个初中生的书比你们大人还多呀?你们可是有大学问的人呀。”
“哈哈哈,大学问的人小时候可没有这么多书。”妈妈停下手中的活,从她的小书架中抽出《逃家小兔》,这是从我的大书架中被挤出去的小东西。“现在你们小孩的书都真好看,我都舍不得扔。”妈妈拿着书和我一起挤在一个沙发上,“宝贝,知道为什么你的书最多吗?”不等我回答,妈妈又接着说下去,“因为现在给你们孩子写书的人多了,不仅是教辅类书籍,更多的是各种各样、有趣的童书,让我们大人都羡慕呀,真是忍不住要和你们抢着看……”
“所以呀,我最喜欢在大书架边上看书了。”我自豪地说,“妈妈,你说如果没有那么多作业,没有那么多教辅书,只有这些童书,我们是不是会比你们小时候幸福?”
“幸福?教辅书和作业与这些童书冲突吗?”妈妈忽然侧过头看向我,“教辅书会让学习更辛苦?作业会你们影响你们掌握新知识?宝贝,你要好好想想再回答哟。”
我歪过头,看着那个装满可教辅书的大书架,回想我在那里找解题方法,找巩固练习的时候,再细细体会那些豁然开朗的点滴,忽然觉得大家口中所说的“负担”似乎也没那么可怕。“其实还好了,就看自己如何利用这些教辅书,其实作业也好、教辅书也好,都是帮助我们学习的哦。”
“哈哈哈,我家宝贝在书架旁慢慢懂事了啊。”妈妈忍不住笑了起来,又去忙她自己的事了。我将手里的《海航秘史》放回书架,抽出一本数学书。
是呀,就是一次次的重复,取下书、放回书,慢慢的,慢慢的,我们这些幸运的孩子就在所有为我们写书、编书的大人的爱护下收获知识、慢慢成长了。我特别喜欢这种润物细无声地成长的感觉,喜欢这种被爱包围着的感觉,我想说,每一个拥有书架的孩子都是幸福的。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1
在你们的学校,相信肯定会有一些你们认为很有趣的很喜欢的老师。到现在有许多老师教过我的课,其中,我们的科学老师是最有趣的。
在上课之前,科学老师总会有一些逗笑的事送给我们,让我们在快乐中进入了我们的课堂中。在课堂上,老师也是和颜悦色,不像有些老师那样。有的给人感觉像一只大狮子一样,发起火来真是太可怕了,现在想想都让我起鸡皮疙瘩呢。其实,这些都我也是很喜欢的。在平时的课堂上,他们总是能把课给讲好,讲的用心,并且把这个视频讲出来。
我们大多数同学都是非常喜欢科学老师。据我观察,我们的科学老师也是很喜欢我们。给我们讲课时,这些内容我们每次都能够理解。让我们在快乐中学习这个科学知识。
老师同样也是很喜欢我,因为我上课积极的回答问题。我思考后把我的答案说出来,让老师和同学听到我的声音,而且,有时候我也是能够通过自己的理解,来想出一些答案,也得到老师的赞扬。
记得不久前的这节课,老师就给我们讲了太阳系。首先给我们来了一个小游戏,他让我们抢答来得分儿。我们都积极踊跃的准备,摩拳擦掌,在你追我赶的竞争中思考,并想出好的答案,争取战胜别人。 我举举手让老师来提问,自己给自己加分,也为自自己的小组得到光荣或者是加分。
但是在平时。我也是尽量的去做到让科学老师和其他同学都认为我做的对。所以我是认为只要我能更好的做好,我就一定能够去做出来。
我很喜欢我这个科学老师,他总是在快乐中把我们带到开心的课堂中。我们在课堂上如果我们有点走神,老师就会提醒我们不说话,我们的课堂马上变得越有序,井然有调的课堂,让我们过得更快乐,我们在欢乐的同时也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财富,去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只要自己能够去更好更快的将这个事儿给做好,并且更用心的去做出来。听了老师的一些话,在课下的记录或者是给爸爸妈妈讲课的时候也就更快了,这样专心致志,一心一意。用心的去听课,回答更多的问题,也就能让老师和同学对我们刮目相看。
天生我才自有用。这个科学课是我最喜欢的'课。我很喜欢科学课,同时我也是在课堂上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学习科学。我就能用这些知识交到一些好朋友,我也就可以们学习他们的优点。取长补短,让自己可以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
我认为科学老师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一些知识,因为它是最有趣的一个老师,让我很容易记住他教授给我的一些知识点,让我自己的知识更加丰富多样。我通过有趣的老师来上这节有趣的课,来获得有趣的知识。我当然喜欢我们的科学老师了。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2
看到杨柳吐芽,我会感慨;看到秋日落叶,我会伤怀;看到别人嬉戏,我会傻笑;看到别人伤心,我会落泪;不管天是不是还蓝,水是不是还清,不管别人羡慕的眼神,或是鄙视的目光,随心所欲,只要我喜欢,我愿意。
我喜欢投入大自然的怀抱奔跑于蓝天下,漫步于绿水之畔,荡涤胸中的烦恼;我喜欢陶醉在音乐的海洋里,让内心的苦闷融化于跳动的音符中;我愿意拼杀于绿茵场上,让汗水弥合心中的创伤;我愿意置身于集体活动中,让友情驱散内心的孤独……
我是一个胆小女生。记得刚进幼儿园,我像一只温柔的小猫咪,总是伴在老师的左右,寸步不离,就连老师上厕所我也会站在外面等老师出来。不是因为我和老师的感情好,而是我怕坏男孩欺负我。
我做错了事不敢告诉爸爸妈妈,就连跌倒受伤也不让他们知道。我会因为跌倒下巴流血,而把满脸涂上各色的颜色,还用粉笔把眉毛涂成白色,强装颜笑,称自己为“白眉大侠”,结果被妈妈强行洗净,还没等妈妈责备我,就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生平第一次考试就闹出笑话。考完试后,心情特别激动,一口气跑回家,高兴地挥动着卷子大喊:“考试了,100分!”爸爸高兴地把我又抱又亲,我问爸爸:“考完试是不是可以不用上学,在家睡觉了?”爸爸笑得松了手,差点摔着我。
我特爱玩。有一次上课了,操场没有一个人,而我却扑在地上玩玻璃球,被老师发现后,揪进办公室,整整站了一上午。星期天,瞒着爸爸妈妈,偷偷跟着小伙伴到河边玩,不幸一只鞋子掉进了水里,最后只好光着一只脚丫回来了,脸上挂着泪花花。
童年的我幼稚、无知、天真、可爱又可笑,最爱掉“金豆豆”。可是有一天我猛然发现,自己不再是那个傻小孩了。
课间的操场上,少了那个活蹦乱跳的.身影。课堂上多了一个认真听课的好孩子。老师的提问,她能流利的回答,不再是那个指着本子上的足球说“太阳在这儿”的黄毛丫头了。
现在,我已是一个花季少女。有一天,发现桌洞里多了一张叠的方方正正的纸条,我不由地吓出一身冷汗,“莫非——情书!”我的头“嗡”地一下,赶紧塞进书包。回家后,用颤抖地手小心地打开,哦,一场虚惊,原来是同桌的请假条。
……我,长大了。现在,我不会因为捡到一角钱而高兴好几天,不会因为一块糖果而和同学吵得面红耳赤,不会为了多干一点活而到老师那邀功请赏,遇到不顺心的事,不再哭鼻子。看到爸爸头上的白发,我知道心疼,看到妈妈额头的汗水,我懂得心疼。我长大了——真的长大了。
任凭时间怎样推移,岁月如何改变,我都会坚持我的原则:开心也好,伤心也罢,随心所欲,只要我喜欢,我愿意!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3
有些人喜欢色彩鲜艳的玫瑰,有些人喜欢傲然挺立的松树。当你问我喜欢什么时,我会自豪地对你说:“我喜欢樱花!”
沐浴在春天的温暖中,樱花开放了。从远处看,樱花像许多粉红色的云。仔细一看,有些樱花还在盛开,看起来好像要爆了。有的已经开了两三瓣,有的完全开了,像一个小女孩的脸,红而迷人。
樱花的花瓣大约有三厘米长,中间有一个黄色的小雄蕊。一些樱花也有两个雌蕊。
炎热的夏天来了,一阵阵微风吹过。许多花瓣像仙女的花朵一样飘落在地上。它们就像一张巨大的柔软的地毯,铺了一地。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都会仔细观察“大地毯”。在观察的过程中,偶尔会有一阵香味迎面扑来,让人立刻感到神清气爽。
秋天,虽然樱花凋谢了,但我对樱花的感情并没有减轻。每当我有空闲时间,我就抽一支烟来观察他们。现在,我知道樱花需要什么营养以及它们生长在哪里。
冬天来了,樱花只剩下一个树干,岁月在树干上刻下了另一枚戒指。
樱花古朴典雅,引人入胜。我喜欢樱花!
我喜欢樱花这个名字,因为它代表一种永远不会消失的微笑。
但是说到樱花,我其实并不理解。我在电视和互联网上看到的只是逝去。几天后我忘记了樱花的出现。我只知道它给人一种淡雅而华丽的感觉。
盛开的樱花如此优雅,看起来就像远处树上的雪,给人一种美丽而温柔的感觉。毕竟,这是一个下雪的春天。多么新奇和快乐。
当相机切换到近距离时,淡粉色覆盖了整个蓝天,多美啊!满天的粉色聚集成一片片的日出,在这里创造出“一天的计划取决于早晨”的景色。一辆自行车在匆忙中行驶。自行车的主人没有停下来欣赏美丽的粉红色。也许它比童话故事更丰富。我静静地享受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但是美好的时光并不长,现在是樱花凋谢的时候了。但我并不难过,因为樱花必须展现另一种美丽——壮丽。
悄悄地,一阵风吹来,粉红色的雪开始落入地球母亲的怀抱。看到这里,我觉得“昙花一现”的美不如樱花。细细欣赏,才发现雪已经变成了飞舞的.粉红色蝴蝶。行人经过,抬头,伸出一只脚停下,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走开了。显然,他不情愿。
这条路铺着华丽的粉色地毯,还不时散发出优雅的香味,吸引了许多喜爱鲜花的人。他们看着天空的粉红色的雨,感觉自己就像地球上的一面仙女镜子。在这个时候,人们经常说收集一些樱花花瓣会很棒。
我看着樱花,叹了口气,“有同感,有同感!”突然,我觉得自己被一个重物砸到了头上,于是又听了一遍。"带着你的大头鬼,快点做我的作业。 "是爸爸啊,没办法,只好无奈的学。
樱花正在盛开,生活也应该如此。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4
我喜欢春天。更喜欢春天小草。小草从土地中弹出了小脑袋,开始好奇地张望着这个张望着这个绚丽多姿的世界。在山坡上、小石缝中、草原上、土地上、到处都能看见它的身影。怒雷呵吓不住它、闪电击不碎、它暴雨冲不垮……虽然经过了这么多的困难,但是它们依然顽强的生长,为大地披上了绿色的地毯,给春天带来了无限生机。
我也喜欢夏天。它虽炎热,但也独特我喜欢夏日池塘中的荷花,荷叶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为水中的鱼儿撑起了精致的伞有时荷叶上也会有水珠,晶莹剔透宛如一颗颗可爱的宝石。荷花更是美不胜收千姿百态。有红色、粉色、白色……没有开花的花骨朵就像一个熟睡的婴儿正在汇聚力量,等开花的一刹那开出最美的花朵,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而半开的花则像一个娇羞的少女,不愿让别人看到她那甜美的笑容。荷叶下面的莲藕可以食用,而莲子可以做药材,起到解毒清热的作用。就是这样亭亭玉立的荷花,不仅看后可以让人心旷神怡,还有药用价值,真是宝贝呀!
我还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硕果累累,玉米穿上了金黄的外衣,柿子也像灯笼一样,高高挂起,一串串玛瑙般晶莹的葡萄挂在架子上,金黄色的鸭梨像一个个宝葫芦似的,橙色的桔子发出诱人的香味,石榴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红牙,农民伯伯也咧开嘴笑了。我喜欢的秋天,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我更喜欢冬天。我喜欢冬天的小雪花,它从天上降下来,就好比仙女一样飘落在人间。雪花落在我小小的手心里,显得那样的洁白与美丽,冬天的雪对植物也有帮助,可以帮助植物驱走虫子,帮助植物盖上一层厚厚的棉被。农谚中还有一句“瑞雪兆丰年”,我心想,农民伯伯看到这样的场景应该很开心吧。我们也可以把雪收藏在瓶子中,融化以后可以治蚊虫叮咬,我们也可以掷雪球,打雪仗…也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我最喜欢大海。喜欢大海的风平浪静,喜欢大海的波涛汹涌,我还喜欢在海边看日出日落日出时,就好像东方那个神秘的世界里,太阳露出了小半边的脸,随后跳出了海面,在海面上射出了万丈光芒。海面显得波涛粼粼。我也喜欢海滩。喜欢海滩上的贝壳,喜欢它那具有独特的.美丽,喜欢她的美丽的条纹,看它在太阳的照射下,折射出美丽的光芒。我喜欢那神秘的海底,喜欢那美丽的珊瑚可爱的小鱼我认为他们都是奇异珍宝。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毛茸茸的小鸡、可爱的小狗、美丽的小兔子、逗人的鹦鹉,以及高贵的天鹅。我认为他们都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
我喜欢我的生活,我喜欢小动物,更喜欢自然界中那些独特的事物。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5
我喜欢的动物,是一只狗,它拥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勇气二世。它拥有它的毛色是高贵的雪白,它的鼻子是典雅的粉红,长长的舌头只有在过分炎热的时候才会吐出来,虽然没有那么美观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是事,每当它张嘴吐舌头的时候,它那一双雪白的牙齿便露了出来。
虽然勇气二世自觉十分高贵,但是对于饮食这一块儿它却从不挑食,好吃的牛排、猪肉它也十分喜爱,狗粮也能吃上一大盆,馒头也能来几个,饼干也可以尝一尝。总结来说它是狗界的吃货,每次喂食它都差不多要把我的手一起舔了去。
虽然它爱吃,但是为了保持好自己的好身材,它也经常去公园运动,和别的小狗一起进行跑步比赛,我也经常为了追它,而跑得满头大汗。勇气二世最喜欢的还是玩球,我只要把球一扔向空中,它准会把球给稳稳接住!但是去动物园就很令我紧张,它会误以为老虎狮子是它的同类,然后疯狂的向它们跑去,我非得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它拉回来。
勇气二世也有叛逆的时候,而且做的事情不符合它的气质。比如说它有时会随地大小便,我每次都要花上好长时间清理它们,但是往往的'结果是我这边的大便还没处理干净,它在那边又尿了尿,我擦尿的时候,它又开始吵着要吃饭,吃完饭就去躺着啥事儿也不做。无忧无虑,真是叫人羡慕它啊。
勇气二世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不爱洗澡!我带它洗澡的时候,它总是使劲地挣扎,想要逃脱对它而言的痛苦之浴,但是我不能什么事情都依着它。我一只手将它按住,另一只手拿住喷头使劲给它冲洗。洗完了,再用烘干机一吹,它的身上干净了不少。此时,它昂首挺胸,气宇轩昂,与它洗澡时狼狈不堪的样子,简直是两只不同的狗儿。
我每个两个月就会带它去理毛,因为那时它的帅气的发型已经消失不在了。我坐在椅子上听着它不断的惨叫,心里解恨极了,谁叫你经常尿在我的床上的!
但是我仍然爱着我的勇气二世,只要它的狗粮吃完,我就会牵着它去宠物商店给它买狗粮,如果爸爸妈妈肯资助我,我就会买最贵的狗粮。当然它的玩具我也是会重点关注的。我经常买一些小足球、小篮球给它,偶尔一些昂贵的玩具也会给它补充一些。
每年到了勇气二世的恋爱时节,它就会躁动不安,抖擞着它一身漂亮的毛发,昂着它的头,在它喜欢的“女孩子”面前显示它的英姿。最要命的就是,它会偷偷跑出去和喜欢的“女孩儿”约会,稍微看关不严,就会溜之大吉。以后,我妈经常采取把门反锁,把窗关严的措施,不给它一点点溜出去的机会。当然聪明的勇气二世也是十分聪明的。它每天早上都趴在门旁边,只要早上我爸爸去上班,一开门,它立马就偷溜了出去。
我家的“勇气二世”,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愁啊!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6
我来到章鱼国,一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都举着自己带来的水果,顿时,教室里变成了水果的海洋,同学们都争先恐后,伸长了脖子,都举着自己的水果,希望自己能被大家看到,有的同学说的:“我带来的是鲜红的草莓。”“我带来的是黄橙橙的橙子。”“我带来的是红彤彤的苹果。”顿时,教室里乱成了一片,像炸开了锅一样。
我最喜欢的水果非苹果莫属了。它穿着一件红色又光滑的大衣,闻上去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就像一个美丽的凤姑娘带来的香味一般,再从上面一看,它那一条一条的红色线条,就像一朵红通通的绽放的花朵。在它刚刚苏醒的春天,它还是一个脆弱的小生命,在那时,它还是浅绿色的,它在土中默默地吸收养分,到了夏天,它慢慢长大了,变红了,变成了大人了。到了秋天,它变得通红通红的,这时也变得香甜可口了,被农民伯伯从高大的树上取下来,送到了水果店里,最后被我们吃进嘴里,完成了它们传播生命的宿命,又让我们心情放松,清凉起来。
在春天,它刚刚发芽,心里肯定在想:真想快点长大啊!春姑娘悄悄的离去,夏天来了,它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这时心里有可能这样想:我终于快可以被农民伯伯摘走了,我真的好盼望啊它想着自己被摘下时农民伯伯看到自己长这么大时兴奋地表情,它的脸上露出了甜蜜的微笑,终于,它盼到了秋,高兴的手舞足蹈,当然,它没有手,但是它的所有果肉都在沸腾,心里想:真是太棒了,它终于和它的小伙伴分离了,各自到了不同的'地方,它们给不同地方的小朋友们带来了快乐的心情。
终于可以吃了,第一口,吃上去,嘴里顿时清凉可口,嘴里充满了水分,就像一瓶香水一般。
我之所以最喜欢吃苹果,每当吃起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它生长的过程,而且实在是太香甜了,我都陶醉在它的美味里了。( 我最喜欢吃水果。我喜欢吃的有:红红的大苹果,紫晶晶的葡萄,椭圆的西瓜,“红”遍世界的火龙果……可是,我最喜欢那嫩嫩的香蕉了。
香蕉穿着嫩黄色的外衣,摸上去就像摸在那舒适、顺滑的棉纸上一样。头上的根就像一条小辫子梳在头上,特别像一弯黄色的明月似的。
一根香蕉不算什么,但如果有一把香蕉连起来的话,可能引目多了!
闻到香蕉的那诱人的香气,我不经把“小船”给搬开了,香蕉的清香气顿时抢占在我的脑海中和鼻子里。嗯,软绵绵的,甜津津的,仿佛来到一个食物的世界。摔在软绵绵的棉花糖上,吃着甜津津的香蕉,这真是一个神仙般的日子呀!
香蕉皮,你们别看它平时柔软可“亲”,其实他也有“调皮”的一面,如果你吃完香蕉后,将它随手一扔,那就惨了,如果踩到了它,那它就会带着你一起去“兜风”了,搞不好还要和地面来个亲密接触!
我喜欢香蕉,要是能天天吃到它,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7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
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
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渴望楼主采纳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8
说到学艺,可能对我来说比较容易,因为我不必去任何一个辅导班,在家里就可以受到艺术的熏陶。爷爷酷爱艺术,这便使我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艺术,也就是我跟艺术留下不解之缘的其一。从小爷爷就告诉我:“汉字,是我国的瑰宝,它有着它的独特魅力。”“写字谁都会写,可怎样练就一手好字,就必须下苦功夫!”爷爷对艺术的热爱,也让我迷恋上了艺术。
刚开始,爷爷先让我用铅笔写字。记的那时我刚两岁半,爷爷对我很严,让我自己削铅笔,那时力气太小,转不动铅笔,把手弄得通红。奶奶看不过,要来帮我,可看到爷爷那坚定的眼神,放弃了。就这样,什么事,爷爷都让我自己先做。爷爷教我用铅笔写字。从最简单的横、竖、撇、那开始教我。每当我从窗户里向外望时,都会看见有很多和我一样我的小孩在外面玩,心里有点难受。慢慢的,我会用铅笔写我的我名字了。可别的.小朋友在那里写横、竖、撇、那。
或者是因为起点不同,别人在写铅笔字时,爷爷又教我写钢笔字。爷爷为我准备了米字格的练字本,一笔一划的教我。爷爷告诉我:“你要这样,拿着字贴看,仔细看那些字的一笔一画,有什么特点。先不急着写,先记下这个字在心中,然后合上字贴,拿稿纸出来,凭自己脑中的记忆,将这个字写出来,再把字贴翻开,把看自己的字和字贴对照,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再写一遍,如此反复。”我把爷爷的话记在心里,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写,知道认为写到不错了为止。
四年节的时候,放了暑假,爷爷把我带回了老家,打算好好的教我练一暑假的毛笔字。每天明早晨,爷爷早早的起了床,打开书房的门,让我进去静下心来练。书房有一种淡淡的书香和一缕淡淡的墨香,它可以让人静下心来。毛笔字是最难写的,因为他还分楷书、隶书、草书等好多种,每一种都有每一种的风格,对我来说真是一种挑战。我,接受挑战!“永”是一个难写的字,可你想要写好毛笔字,。就必须先写好“永”字。点、横折、竖弯钩、撇、那。一个比一个难。刚开始的时后,我写的可谓是又乱又糟,我自己写的自己都不想看。可经过我一个暑假的联系,我发现自己写得比以前的写的好看多了。
现在,我虽不曾经常写,但那种美丽的艺术——汉字,却在我的心底留下了不可毁灭的一部分。因为它告诉我,我写过它,我喜欢过它,我迷恋过它。它还告诉我,雨后一定有彩虹!每一次成功,都是通过艰辛、刻苦、努力换来的。经历过磨练,才能收获勇气,才能收获力量。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渔船,是不会见到最美的彼岸!
我喜欢汉字,因为它不仅能改我带来快乐,还可以给我带来人生的启迪!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19
有的人喜欢春暖花开的春天,有的人喜欢大雪纷飞的冬天,有的人喜欢红叶似火的秋天,但是我喜欢的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我之所以喜欢夏天,是因为夏天里我可以穿很少的衣服,有人会问:“穿的少有什么好的?”。那是因为在寒冷的冬天里,我需要穿大棉衣,羽绒服这些很厚的衣服,显得很笨拙,但是在清凉的夏天里我可以穿一件薄薄上衣,一件短裤就可以了,十分的轻巧。
在夏天,我最喜欢的事就是穿着轻爽的衣服,出去遛弯儿。有的时候是骑自行车去,这样既快速又拉风,而且心情也会变得很舒畅。每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出去遛弯儿,妈妈都在后面紧紧地看着我,怕我出意外,这也表现了母爱的伟大。
我喜欢夏天,因为我是一个吃货。在夏天里,有很多水果都成熟了,我就可以品尝到它们的美味。这一天,我和妈妈遛弯的时候,无意间来到了一家新开的水果超市。一这家店好大呀,我拉着妈妈走了进去。哇,这里的水果可真全,应有尽有!有桃子,有我最喜爱吃的火龙果,还有挺着大肚子的西瓜,更有许多都叫不上来名儿的水果。挑拣了一会儿,我们才恋恋不舍地拎着半块西瓜和几个火龙果回到了家。到了家,我先试将西瓜放进了冰箱的冷藏室,然后再帮妈妈将火龙果果肉挖了出来,放进盘子里,插上几根牙签。不一会儿,冰箱中的西瓜也已经是冰冰凉凉的了,去了皮儿,切成了小块,码到盘中,同样擦上几根牙签儿。此时,丰盛的'水果大宴已经准备完毕了。接着,便是我和爸爸妈妈围坐在桌子前,一边说说笑笑,一边享受着甜美的水果。
我喜欢夏天,因为在夏天里,我可以玩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就先说说足球吧!我是班里的足球队长,每年的学校足球比赛我都会代表班级进行出战,而每一场比赛又都是那么的惊心动魄。相比之下,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我都不是很擅长。晚饭过后,我经常会和妈妈一起骑着自行车去休闲广场打羽毛球。直到太阳完全看不见了才结束,而每次我都是以失败告终。但是我屡败屡战,妈妈笑着对我说:“勇气可嘉。”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的天气好。每天早晨都能听见知了的鸣叫,每次出门都有小花会对我微笑。这一天,我和妈妈又去遛弯了,我们来到了一个公园里。哇,这个公园太美丽啦!有高山,有大树,有小花,有小草,有河流。一只大鸟从远处快速地飞起来,它应该是去给小宝宝们找虫儿去了。再往远看去,是一片绿油油的西瓜地,一位农民伯伯正在给他的西瓜们浇水施肥,我猜他是为了让大家领略夏天的美,品尝夏天的甘甜,才会这样做的吧!
我喜欢夏天,也可以说我爱夏天。夏天让我感觉到了快乐,夏天让我吃到了许多水果,夏天让我可以尽情的去玩,夏天让我知道什么是大自然。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20
从小时候时开始,他的体操天赋就在同龄人中显现出来。早在1997年的世锦赛,16岁的小鹏就在国际赛场中崭露头角,获得团体冠军、双杠亚军和自由体操季军。他那时的教练开玩笑,说他是:第一次参加世界比赛,就获得金、银、铜的“大满贯”。
当然,每个人的人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当他刚进入国家队的时候,肯定会很不适应,那时的他还只是一个15岁的年轻小伙子,谁也想不到,他会成为今后的体操王子,当时,他也是吃了不少苦头,竞争也很激烈,教练也叫他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然而,谁也不知道,他竟这般挺了过来。
在那个大舞台上,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这个世界上的“天才”一词绝大多数都是用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来换取的。在阿纳海姆世锦赛上,在跳马以觉得优势取胜后,他冒险使用了一年中才成功十几次的一个新动作,就这样,成就了最完美的演出,为自己带回了第十三个冠军。这个动作被命名为“李小鹏挂”李小鹏十分坦然,也很平静,“我总是在比赛中超水平发挥。”他笑着说:“因为我从来都相信自己,这是最大的财富吧。”的确,那时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
这位名副其实的体操王子,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中,又以优异出色的成绩征服了所有人,让所有人震撼,记得在比赛以前,他好像受了很严重的伤,都不知能否参加这一次北京奥运会,可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奥运会也要四年才举行一次,2008北京奥运更是百年难得一遇,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所以李小鹏还是坚决参加比赛,每天都坚持训练……
奥运会开始了,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男子体操团决赛,好像以前他们都未能取得优异成绩,这次能否一雪前耻呢?大家真的都很期待,比赛开始后,大家都在呐喊助威:中国加油……喊着一遍又一遍。果然,这次中国队没出一点差错,李小鹏的'表现不知有多棒,在取冠之后,掌声似雷鸣般,可为我们中国争了一口气啊!
上台领奖的那一瞬间,大家都很激动,流下了眼泪,那个神圣的一瞬间,并不是因为他们拿了多少奖而高兴,而是因为他们的辛苦,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很自豪,没有为中国丢脸。中国队的实力也得到了别人的肯定,让别人不能小看咱们中国啊!
然而李小鹏也是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不是吗?那种精神,难道不值得学习吗,不是因为挫折而倒下,而是越战越勇,尽管他现在已经光荣的退役了,没有为自己留下一丝遗憾,自豪的夺得了16个冠军,他誓言要打破体操金牌的记录,真的打破啦!
这样的奥运明星,能不让人喜欢吗?
我喜欢的作文1000字 21
寒冷的